挂牌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华创云轩商业物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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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坂田街道华创云轩商业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100075
项目交易机构 深圳交易集团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众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大道马蹄山综合大楼A栋411房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10
延牌信息 延牌条件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最多延牌次数(次) 2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与马蹄山三巷交汇处华为百草园北门正对面,出租面积18658.25平方米,共3层。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出租用途 综合商业广场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18658.25
租赁期限(年) 15
免租期 7个月 (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公告价格 1268761.0元/月
租金说明 (含税,第四年开始递增6%,第七年开始每三年递增10%)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部分空置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之前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周期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 综合评审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谈判文件沿用原综合评审文件,依综合评分各项得分合计不低于60分确定成交方,且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马蹄山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决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深圳市众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企业实缴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在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管理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本数)或广东省范围内正在经营累计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本数)且年限不少于5年的商业物业运营管理经验;
3、意向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意向承租方2016-2020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
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4、提供验资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实缴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含)的材料; 5、提供企业在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管理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本数)或广东省范围内正在运营累计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本数)且年限不少于5年的商业物业运营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提供意向承租方承租的物业合同或其他可证明管理经验的文件,须清晰体现合作双方、经营场所及体现公司名称或LOGO的实体照片、经营品类、经营期限、联系人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留存招租机构备查,待审核资格完成后退还意向承租方);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纳税证明(提供2016-2020五年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的纳税证明,不含代扣代缴)。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出租方物业的主体结构,保证物业主体结构及楼板安全不受影响;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允许分租,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12元/平/月,并交纳使用物业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央空调使用费)等,承租方须与物业公司就相关物业服务事宜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9、租赁押金: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10、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出租方有偿提供约110个车位(库)给承租方及其客户使用;1-3年免费,停车位(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物业收费120元位/月),承租方须与物业公司就相关事宜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及管理细则。从合同第四年开始每年按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价或周边信息价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15、本物业原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向出租方申请解除租赁关系,双方已友好协商并解除租赁合同,遗留的部分小商户按原租赁合同条款已由出租方承接。故本次物业为带部分租约交付,约有13家的小商户,详见《商户明细表》。最终承租方须同意并承诺接收上述小商户,并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按原租赁合同条款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目前该物业的产权是深圳市众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马蹄山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参股的项目公司),后续产权如将变更为深圳市马蹄山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企业),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如产权变更,则依据届时法律法规进行租赁合同物业权利人变更,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8、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对物业进行现场勘察及充分了解物业现状,物业内部设施(详见《设施清单》)不在本次出租范围,该部分设施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由原承租方自行拆除,拆除期包含在免租期内,如未按期拆除,该部分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具体解约相关内容详见联交所留存备案文件)。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即代表已清楚知悉并接受本次出租物业现状,不得因设施设备未达到其使用标准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备注
合同格式
公告披露附件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开户账号 225004622991000002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15820778729 15913192035刘小姐 陈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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