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街道丹郡花园2层商业物业-招租公告
日期:2021-05-24
南湾街道丹郡花园2层商业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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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T04202100047 | ||
项目交易机构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丹竹头社区丹竹路45号 | ||
公告时间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 | |
公告总天数 (工作日) | 10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丹郡花园135号4-5层,面积3169.49平方米,其中4层面积1585.81平方米、5层面积1583.68平方米,框架结构,为全新物业毛坯交付。有房产证,按现状出租。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计算租金数量(平方米) | 3169.49 | ||
租赁期限(年) | 5 | ||
免租期 | 6 个月 (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公告价格 | 152135.52元/月 | ||
租金说明 | 单价:48元/平/月、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及本体维修基金),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10%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租金支付周期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 是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是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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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 决策主体:会议;决策文件名: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本数),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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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要提交的资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工商信息查询单(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46万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保证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保证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8、租赁保证金: 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0、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另行交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等);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租赁物业应用于合法经营的商业用途。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不得用于安全生产高风险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材料的存储、销售经营等行业;不得用于开办研发、打版等工作室或可能出现较大噪音影响相邻方的演艺行业及影响大楼整体使用功能的附属仓储;也不得用于违反相关环保法规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会产生噪音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14、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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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9、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承租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确认完全接受并不存在任何异议。 10、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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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合同格式 | |||
公告披露附件 |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4600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0000000046254 | ||
联系信息 | 业务咨询电话 | 15820778729 18565847790刘小姐 湛先生 |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受理交易大厅 |